油缸
VIEW MORE+时间: 2024-10-28 19:46:06 | 作者: 华体汇app
为深刻吸取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对全县餐饮等行业燃气用户的用气安全进一步规范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和省、市、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全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和餐饮、酒店、宾馆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
各使用燃气的非居民用户自主、自费选择符合有关标准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非居民燃气用户严禁使用家用报警器,严禁用气场所同时使用“双气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严禁使用普通橡胶连接软管(应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由探测器、紧急切断阀等若干设备组成的自动控制安全系统。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应当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对照《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管理系统作业规程》(CJJT146-2011)《四川省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报警控制管理系统实施指南》等有关技术规范来安装,并由用户聘请专业资质机构定期对其性能进行仔细的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期满后用户要按时换,严禁超期使用。用户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逾期未规范安装报警装置或存在用气安全风险隐患的餐饮等企业一律停气整改或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燃气使用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落实燃气使用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请广大用气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觉安装并规范使用。
油缸
VIEW MORE+油缸
VIEW MORE+油缸
VIEW MORE+